不找“先手” 自酿“苦酒”
在襄垣县门球代表队(红方)与壶关县门球代表队(白方)比赛时,离终场剩5分钟,双方比分为7:6红方占优势,如图所示。轮及7号球起杆令接5号球,8号球进场三门后接4号球,9号球进场也到二门前(应该找3号球),10号球进场靠近8号球,为4号球进三门制造双杆球。这时裁判员呼叫一号队员,教练要求进场再接5号球(明显指挥错误);2号球在三角进场;轮及三号队员打球时,因无有接球,打4号球没一定把握,只好远冲三门,结果未成落位于一门附近;裁判呼叫四号时,教练大声说:稳进三门找8号球。四号队员技术娴熟,他进门后撞击8号球闪送二角,然后擦10号球直奔1号球,用1号球闪带5号球出界,又用9号球闪带7号球出界,然后接6号球过二门,至此红方再无翻身之地,白方以绝对优势取胜。
终观这场比赛,主要是红方7、9、1三个球,都未去接3号球所致。有话道:门球不接组,等于白受苦。这就是不找“先手”,自酿“苦酒”,教训是深刻的。